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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法自然是讲什么意思?

意思是:大“道”则依据自然之性,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。

出处:《老子》

原文:

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,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强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故道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
译文:

有一个东西混然而成,在天地形成以前就已经存在。听不到它的声音也看不见它的形体,寂静而空虚,不依靠任何外力而独立长存永不停息,循环运行而永不衰竭,可以作为万物的根本。我不知道它的名字,所以勉强把它叫做“道”,再勉强给它起个名字叫做“大”。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,运行不息而伸展遥远,伸展遥远而又返回本原。

所以说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也大。天地间有这四大,而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。在这四大之中,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,繁衍生息;大地依据于上天而寒暑交替,化育万物;自然气候,天象变化遵从宇宙间的“大道”运行;大“道”则依据自然之性,顺其自然而成其所以然。

扩展资料:

赏析:

“道法自然”是老子哲学的重要思想。“道法自然”这一论题不是一个孤立性的论题,它关涉到老子形而上学的根本问题——“道”与“万物”的关系,也关涉到老子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——“圣王”同“百姓”的关系。这一论题本身直接涉及到了老子哲学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“道”和另一个重要概念“自然”。

作为老子形而上学的“道”,它是产生“万物”的根源(如四十二章说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”;五十一章说“道生之”),是“天地之母”(二十五章)和“万物之奥”(六十二章;帛本“奥”作“注”,即“主”)。“道”不仅产生“万物”,而且也是万物得以生存、存在的基础和保证,这就是为什么说老子的“道”既是生成论上的又是本体论上的。

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 道法自然解释

1、道法自然,是出自《道德经》的哲学思想,意思是 “道”所反映出来的规律是 “自然而然” 的。

2、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”,老子用了一气贯通的手法,将天、地、人乃至整个宇宙的生命规律精辟涵括、阐述出来。

3、“道法自然”揭示整个宇宙的特性,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属性,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“道”的“自然而然”规律,道以自己为法则。

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?

道法自然意思是天地人的存在和生命都属于“自然”的内容,天地人都在道的主导之下。所谓的“自然”不是具体的一个事物,“自然”指宇宙天地万物的存在和运动状态。

“道”就是“自然而然”。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”,老子用顶针的文法,将天、地、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、阐述出来。“道法自然”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,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,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“自然而然”的规律。

道的内涵:

道是精神性的本体,它是脱离物质实体而独自存在的最高原理,主张老子的道论是客观唯心主义。老子认为道生成天地万物。道生成万物之后,又作为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之中。道是普遍存在的,无间不入,无所不包。

道虽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,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,它是视之不见、听之不闻、搏之不得的,是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。所以,“道”存在于人类语言及图文之外,心灵可以感知而无法言传和图示。

道法自然是什么意思

“道法自然”是出自《道德经》的哲学思想,意思是“道”就是自然而然。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。”老子用顶针的文法,将天、地、人乃至整个宇宙的深层规律精辟涵括、阐述出来。“道法自然”揭示了整个宇宙的特性,囊括了天地间所有事物的根本属性,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。

大意是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、无边无际、无象无音、浑然一体,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。它独一无二,无双无对,永远不会改变,却又周流于万物永远不会停止,它可以作为世间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。不知它究竟何名,于是用“道”来作它的名,勉强的称其为“大”。这个“大”不停地运化,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、无远不至,穿行于古往今来、八荒六合,到达极远处(指万物生成之后)又自然返回于原初。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,既生成宇宙万物,又使万物回归道,所以说道很大,而顺从于道的天、地、人也都很大。宇宙有四“大”,人也是其中之一,人遵循地的规律特性,地效法于天,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,而道自然而然。